强基计划是针对学习成绩好,有一定特长的考生所推行的招生政策,目前拥有强基计划的学校,也都是以国内顶尖学府为主。哈尔滨工业大学就是其中之一,那么2024年强基计划中,哈尔滨工业大学的强基计划报名条件是什么呢?一起来了解下吧!
2024哈尔滨工业大学强基计划的报名条件是什么
目前2024哈尔滨工业大学强基计划报名条件暂未公布,目测与2023年差距不大,我们以2023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强基计划的报名条件作为参考。
2023哈尔滨工业大学强基计划的报名条件是什么
符合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研究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热爱祖国、志向远大、高考成绩优异、综合素质优秀,对报考的专业有浓厚兴趣且有志于将来从事报考专业领域基础科学研究工作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
高中阶段在报考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在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一等奖或二等奖,且有志于将来从事报考专业领域基础科学研究工作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2023哈尔滨工业大学强基计划报名流程
(一)强基计划报名
4月20日至5月4日24时考生可登录哈尔滨工业大学强基计划招生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13),按平台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根据分省投放专业计划选择1个或多个专业(区分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以考生报名系统内数据为准)作为专业志愿,并可自行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报名截止后所有考生的专业志愿及其他报名信息均不得修改。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考生确认是否参加强基计划校考
6月11日至6月18日考生必须在报名系统中确认是否参加我校强基计划考核,并签订承诺书。确认不参加考核或逾期未确认参加考核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强基计划入围资格。对于确认参加学校考核又无故放弃的考生,如实记录并通报生源省份考试招生机构。
(四)入围学校考核办法
确认参加考核的考生中,对于第一类考生,高考总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下同)的前提下,按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数的4倍依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和入围专业(末位同分均入围)。对于符合报名条件的第二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破格入围,且入围专业为考生第一专业志愿。
考生入围专业确定后不得更改,并以入围专业作为最终的专业志愿进入考核环节。
6月26日前完成强基计划入围工作,并公示入围标准。我校届时将同步公布考核具体安排,请入围考生留意我校本科生招生办网站的相关通知。
(五)学校考核
我校将于6月30日至7月3日期间进行强基计划考核(包括综合面试、体质测试两部分),具体考核时间见准考证。
1.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在入围专业领域内的志向兴趣和学习科研能力等,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过程中我校将对综合素质档案进行考察。
2.体质测试
体质测试项目为一分钟跳绳。强基计划考生必须参加体质测试,无故不参加体质测试视为放弃我校强基计划考核资格。因身体残疾或突发疾病等原因无法参加体质测试的考生,须提供三甲医院证明,我校视情况予以免测或安排补测。
3.校考成绩
我校以综合面试成绩为校考成绩,体育测试成绩仅设合格线,不计入校考成绩。
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考核流程所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1.体育考核测试合格是录取的基本条件。
2.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考生高考成绩(折合为百分制)*85%+校考成绩(百分制)*15%。
3.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按入围专业排队,根据分省分专业计划数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如存在综合成绩同分情况,依次比较高考总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比较高考总成绩、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同专业第一类考生的录取标准的,我校予以预录取,录取不占用第一类考生分省计划;未达到对应录取标准的,不予录取。
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我校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2023哈尔滨工业大学强基计划的入围分数线
根据我校2023年强基计划简章要求,确认参加考核的考生中,对于第一类考生,高考总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下同)的前提下,按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数的4倍依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和入围专业(末位同分均入围)。
生源省份 | 工程力学-航天类 | 复合材料与工程-航天类 | 飞行器制造工程-航天类 | 材料科学与工程-航天类 | 核工程与核技术 | 数学类 | 应用物理学 |
安徽 | 653 | 646 | 646 | 640 | |||
北京 | 624 | 645 | 644 | ||||
福建 | 656 | 646 | 638 | ||||
甘肃 | 595 | 581 | 590 | ||||
广东 | 634 | 648 | |||||
广西 | 641 | 627 | 629 | ||||
贵州 | 593 | 627 | 636 | 611 | |||
海南 | 700 | 701 | |||||
河北 | 636 | 649 | 649 | 639 | |||
河南 | 655 | 659 | 631 | 648 | 644 | ||
黑龙江 | 607 | 613 | 637 | 617 | 571 | 618 | 593 |
湖北 | 644 | 635 | 635 | ||||
湖南 | 628 | 643 | 615 | 635 | 639 | ||
吉林 | 612 | 612 | 624 | 613 | |||
江苏 | 645 | 649 | 658 | 647 | |||
江西 | 636 | 626 | |||||
辽宁 | 663 | 662 | 656 | 644 | 669 | 651 | |
内蒙古 | 626 | 618 | 597 | ||||
宁夏 | 572 | 558 | |||||
青海 | 542 | 494 | |||||
山东 | 649 | 660 | 643 | 649 | 649 | 643 | |
山西 | 632 | 619 | 615 | ||||
陕西 | 642 | 624 | 643 | 615 | |||
上海 | 563 | 564 | |||||
四川 | 662 | 666 | 650 | 627 | 653 | 654 | |
天津 | 675 | 681 | 671 | ||||
新疆 | 559 | 587 | |||||
云南 | 631 | 628 | 630 | 617 | |||
浙江 | 666 | 669 | 661 | ||||
重庆 | 638 | 641 | 635 | 623 |
表格中强基计划入围分数线均为第一专业志愿入围分数线,各专业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入围一志愿考生,且均一志愿入围已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