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基计划是针对学习成绩好,有一定特长的考生所推行的招生政策,目前拥有强基计划的学校,也都是以国内顶尖学府为主。东南大学就是其中之一,那么2024年强基计划中,东南大学的强基计划报名条件是什么呢?一起来了解下吧!
2024东南大学强基计划的报名条件是什么
目前2024东南大学强基计划报名条件暂未公布,目测与2023年差距不大,我们以2023年东南大学强基计划的报名条件作为参考。
2023东南大学强基计划的报名条件是什么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理想信念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
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
第二类:基础学科拔尖,高中阶段在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等五项学科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2023东南大学强基计划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4月12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东南大学强基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86),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名时,考生需根据自己的学科特长和专业兴趣填报1-3个专业(类)志愿,我校不再安排专业调剂,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报名审核通过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三)确认考试
6月15至18日,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确认考试,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强基计划录取资格,不再参与后续的入围排队。对确认参加学校考核并入围却无故放弃的考生,我校将通报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如实记入诚信档案,由此带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入围校考办法
6月26日,对于确认考试的第一类考生,我校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所在省份各专业计划数的6倍分别确定各专业入围高校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均入围),并公示各专业入围标准。入围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须达到生源所在地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高考综合改革和合并录取批次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上理科60分(含)、文科40分(含)、高考综合改革30分(含)。
对于确认考试的第二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高考综合改革和合并录取批次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即可入围学校考核。
(五)高校考核
7月1日至7月2日举行高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体育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报名系统中准考证。
1、体育测试。体育测试实行合格考,不计入高校考核总分,未达到合格要求的考生不再参与后续综合能力测试。具体测试方案详见附件。
2、综合能力测试。综合能力测试分专业进行,测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察学生所申报入围学科的基本素养;面试将结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主要考察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发展潜力等。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比60%,面试成绩占比40%。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学校招生流程所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85%+高校考核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专业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成绩、高校考核综合能力测试成绩进行录取。若仍然相同,报考文科类专业考生依次比较语文、英语(外语)、数学成绩,报考理科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外语)成绩。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该省市同科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
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2023东南大学强基计划的入围分数线
根据《东南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规定,我校依据高考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所在省份各专业计划数的6倍分别确定各专业入围高校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均入围)。现将各专业入围标准公布如下。
省份 | 科类 | 专业 | 入围合格线 |
安徽 | 理工 | 数学类 | 647 |
文史 | 哲学 | 582 | |
北京 | 综合改革 | 哲学 | 609 |
数学类 | 640 | ||
物理学类 | 631 | ||
广东 | 物理类 | 数学类 | 621 |
物理学类 | 622 | ||
河南 | 理工 | 数学类 | 631 |
化学 | 613 | ||
湖北 | 物理类 | 数学类 | 621 |
化学 | 586 | ||
湖南 | 物理类 | 数学类 | 627 |
化学 | 604 | ||
江苏 | 历史类 | 哲学 | 607 |
物理类 | 哲学 | 613 | |
数学类 | 652 | ||
物理学类 | 654 | ||
化学 | 644 | ||
江西 | 理工 | 数学类 | 623 |
化学 | 604 | ||
山东 | 综合改革 | 数学类 | 633 |
哲学 | 600 | ||
山西 | 理工 | 数学类 | 600 |
化学 | 586 | ||
陕西 | 理工 | 数学类 | 627 |
物理学类 | 620 | ||
四川 | 理工 | 数学类 | 646 |
物理学类 | 632 | ||
天津 | 综合改革 | 数学类 | 659 |
物理学类 | 645 | ||
浙江 | 综合改革 | 数学类 | 669 |
物理学类 | 665 | ||
重庆 | 物理类 | 数学类 | 604 |
化学 | 553 | ||
上海 | 综合改革 | 数学类 | 560 |
物理学类 | 558 |